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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亮剑:中校团长,专治各种不服 > 第209章 咬着牙还真撑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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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咬着牙还真撑下来了

“再快点,快点!”余志乾举起喇叭扯着嗓子喊,“想吃肉的,就给我撒开腿跑!二十分钟之内到军营,有肉吃!”

得,这话一出口,整个队伍立刻炸了锅。

有肉吃——这三个字,对这群收容站的溃兵来说,简直比仙丹还管用。他们多久没尝过肉味了?偶尔能见着点肉沫子,塞牙缝都不够,根本解不了馋。

所有人齐刷刷舔了舔嘴唇,开始真用力了。有些人甚至铆足了劲往前窜。这回倒好,不用王浩拿枪在屁股后头逼着,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

王浩从后头追上来,余志乾看见他,立刻问:“这群溃兵,有没有什么法子能训练出来?”

王浩摇了摇头:“底子太差,咱们时间又紧,根本练不出来。”

余志乾想了想:“那换个路子,让他们能在战场上活着就行,别死就成。”

王浩琢磨了一下,点头:“明白了团长。你刚才用肉激他们那招不错,我试试。”

余志乾笑了:“这帮兵跟咱们在晋西北那会儿不一样。咱们不缺吃的,肉诱惑不了谁。可他们——估计几个月没沾过荤腥了。”

说完他看向孟凡了,孟凡了立刻拼命点头。确实,他们真记不清上一顿正经肉是什么时候了。

可让孟凡了意外的是,余志乾好像并不打算拉他们去当炮灰。在孟凡了的认知里,余志乾把他们收编了,那肯定是要往战场上填的。可听这意思,不是这么回事。

他愣在原地,总觉得余志乾这话不是说给他听的,可又确实不像要拿他们当炮灰。

等王浩走远了,孟凡了实在憋不住:“团长,您不拿我们当炮灰,那您到底要我们干啥?”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贱。余志乾要是真打算让他们去送死,孟凡了反倒觉得正常,能理解。可余志乾说不用,他反而心里犯嘀咕了,总觉着这里头藏着什么阴谋。

“让你们当炮灰?”余志乾嗤笑一声,“你们还不够格。再说了,我三五七团,从来不需要炮灰。”

“不、不需要?”

“知道在晋西北,我们三五七团跟鬼子的战损比是多少吗?”

孟凡了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晋西北多远?他哪知道。

“一百二比二。”

“一百二比二?”孟凡了傻眼了,“那个阿译不是说你们在晋西北打鬼子很厉害吗?怎么战损比这么惨?”

这数字把他震住了。一百二十个人换一个鬼子?这什么烂部队?孟凡了想起他们以前的川军,装备最差,训练也最差,可跟鬼子打也能打出二十比一的战损比。

余志乾这个一百二比二,实在太吓人了。怪不得说不要炮灰,合着全团都是炮灰?

余志乾看着他,这货脑子是不是有坑?

“我说的是,一百二十个鬼子,才能换掉我一个三五七团的兵。”

这话一出,孟凡了整个人又愣住了,嘴巴张得能塞进个鸡蛋。他觉得余志乾在吹牛,可又不知道怎么反驳。

实际上余志乾还真没吹。从到了晋西北,他跟鬼子大小打了上百仗,次次都是大获全胜。经常出现零战损,灭掉鬼子一个联队,

他这边就几个人受伤,没一个牺牲的。这些年算下来,被他们干掉的鬼子有十几万,可自己这边的伤亡,微乎其微。

孟凡了要不是亲眼看见莘庄那一仗,打死他都不信这话。

“团长,你刚才说啥?咱们团,打小鬼子,要一百多个鬼子才能换咱们一个兵?”

余志乾头都没抬,只“嗯”了一声,顺手把留声机又拧大了点。那意思很明白——你们这帮人,连当炮灰的资格都没有。把你们塞进三五七团,战损比就得让你们拖垮了。

孟凡了张了张嘴,还想再问什么,可余志乾压根不给他机会,闭着眼跟着调子轻轻晃脑袋。

这年头的歌,女声又脆又亮,拖腔里带着勾子,能把人的魂都拽进去。

余志乾的营盘扎在禅达城外两公里的一处高地上。

背后是怒江,对面就是天门山,位置选得刁钻——站在炮楼上能看清对岸鬼子的动静,怒江大桥也在眼皮子底下。只不过那座桥,现在已经炸成一堆废铁了。

一群溃兵咬着牙跑完最后这段路,活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死狗。有人叉着腰,一步步往前蹭,有人干脆往地上一倒,胸膛跟拉风箱似的呼哧呼哧。

王浩朝天“砰砰”就是两枪:“都他妈给我起来!想吃肉的就跑,想饿肚子的就躺着,肉就那么多,晚了连汤都捞不着!”

这话比枪子儿还管用。

一帮饿疯了的人,听见“肉”字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呼啦一下从地上爬起来,拼了命地往前冲。王浩带着人盯着,怕谁一口气上不来,倒半道上。

不过这帮人毕竟当过兵,以前也跑过急行军,底子还在,咬着牙还真撑下来了。

可等他们跑到军营门口,一个个全傻眼了。

全站住了。

面前是一座像铁疙瘩一样蹲着的军营,水泥浇筑的炮台,成片的掩体,一排排重炮的炮口齐刷刷对着天门山。

坦克、防空炮、卡车,还有一堆他们叫不上名的玩意儿,不远处甚至还有飞机起起落落。

这可是禅达。他们在这鬼地方窝了好几年,连根像样的炮管子都没见过,这些东西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

迷龙的嘴张得能塞进个拳头。他自认是见过世面的,东北军出身,以前他们部队每个排都能配上两三挺轻重机枪,还有山炮,比大多数部队都阔气。

可眼前这是什么?光百毫米以上的重炮,粗粗一扫就有三十多门,还没算其他的。

特别是停在边上的坦克,跟他以前见过的那些豆丁铁皮壳子完全两码事——眼前这些才是真家伙,之前那些,顶多算个铁棺材。

还有那些扛着像排箫似的炮管的玩意儿,他连听都没听说过。

每个士兵手里端的都是冲锋枪,身上穿的军装是绿色的,带着花花绿绿的纹路。后来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那是丛林迷彩,余志乾专门为了入缅作战鼓捣出来的。他做的每一件事,就一个目的——让部队能打,能活。

这些东西在余志乾的兵眼里,稀松平常。

可眼前这群溃兵哪儿见过?别说他们,就算常凯申手底下最精锐的部队拉过来,也得当场蒙圈。跟余志乾的部队一比,他们算哪门子精锐?

“都杵着干什么?往前走,食堂集合,一个个跟没见过世面似的!”王浩在后面又吼了一嗓子。

一群兵这才低着头往前走,没人敢吭声,只用眼角余光偷偷往两边瞟。他们看看自己身上这身破烂,再看看眼前这支部队,差距大得让人抬不起头。

“咱们以后真在这当兵啊?那可得劲儿了,能打鬼子了!”

“做你的梦去吧,咱们八成是来当炮灰的。”

迷龙压着嗓子回了一句。连他都不敢大声说话,周围那些兵,他瞅着个个都不是善茬,自己上去估计一个都干不过。

余志乾的车也到了营门口,两排士兵齐刷刷敬礼。孟凡了从车上下来,看见眼前这座军营,反应跟前面那群人一模一样——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似的愣在原地。

他脑子里嗡嗡的,想不通,这是国内的部队?难道他在禅达躲了这几年,外头已经变天了?

“先去吃饭。”余志乾拍了拍他肩膀,“吃完领你去看看那条腿。”

话音刚落,系统那熟悉的提示音又响了。

“叮,检测到孟凡了心愿:希望腿伤痊愈。帮助孟凡了治疗腿伤,奖励:喷火枪生产线x1。”

余志乾嘴角一咧,眼睛都亮了。

余志乾为了丛林战下了血本,可眼下最要命的缺口还是喷火枪。

丛林里打仗,最让人头疼的就是看不见的敌人。他们藏在暗处,像毒蛇一样等着你露头。然而喷火枪不一样,它能直接把那些阴沟里的老鼠烧成灰。

何况鬼子天生就是打洞的高手,地堡修得跟老鼠窝一样。但有了喷火枪,隔着老远就能把火舌怼进去,管你什么火力封锁,统统烤成炭。

余志乾瞅着孟凡了,心里直嘀咕:主角就是主角,待遇都不一样。不过话说回来,团长这出戏里,能称得上主角的还真不止一个。

特别是那个死啦死啦,要是能把龙文章也给挖出来,那才叫赚大发了。

军营里头,赵刚带着人迎了出来。

他扫了眼食堂门口那群歪七扭八的队伍,眉头拧成了疙瘩。可很快又松开了。赵刚什么兵没见过?但眼前这帮货色,还真是头一回——连新兵蛋子都比他们强。

这就叫老兵油子。上过战场,活下来了,就觉得自己有套本事。想让他们听话?做梦。可这群人偏偏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比新兵难伺候十倍。

赵刚实在想不通,余志乾要这帮废物干嘛。

在晋西北那会儿,三五七团招兵可是整个晋省的大事。谁不知道这支部队最能打?而且待遇好得离谱,顿顿有肉,月月发钱,从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