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士兵,每个人都与金人有血海深仇,他们心里憋着一股对金人的恨,就算要死,也得拉几个金人垫背。
“宗泽大人有诸位弟兄,真不负老大人的威名!” 岳飞郑重冲众人抱了抱拳。
沈天放摆了摆手,有些不耐烦地说:“咱们都不必自谦了。岳大人的部队,也都是敢打敢拼的好汉。快说吧,怎么打?我沈天放听你调遣!”
“好!” 岳飞不再废话,走到一棵大树下,用马刀在树干上划出简单的地图,“沈大人,我需要你带领你的一千五百名义军兄弟,从西面冲击完颜宗望的五千拐子马。”
他指着树干上的一个标记:“拐子马虽然精锐,但队形松散,你的任务就是把他们缠住,吸引完颜宗望的注意力,让他以为咱们这些散兵游勇的主攻方向是西侧。”
沈天放咧嘴一笑,拍了拍胸脯:“这好办!交给我!我保证把那些拐子马搅得鸡犬不宁,让他们顾不上中军!”
“剩下的三千五百人跟我走。” 岳飞手指指向树干上,金人中军位置,“等沈大人和拐子马纠缠起来,完颜宗望必然会从中军调兵支援,到时候他的中军就会出现缺口。我趁机直冲中军,目标只有一个……完颜宗望!”
“只要能迫使完颜宗望败退,金军就会军心大乱,开封之围自解!”
沈天放听得眼睛发亮,狠狠一砸拳头:“此计甚妙!我去吸引火力,你去掏他的老窝!就这么定了!”
士兵们也都轰然叫好,一个个摩拳擦掌,眼里闪烁着嗜血的光芒。
所有人都散开准备去了,现场只剩下岳飞和沈天放。
岳飞突然拉住沈天放的胳膊,神色严肃:“沈大人,有句话,我必须跟你说清楚。”
沈天放看着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岳大人有话直说。”
“你的一千五百人,冲击五千拐子马,无异于以卵击石。” 岳飞的声音低沉,“完颜宗望发现你之后,一定会从中军增兵,把你和你的弟兄们包围起来。到时候,你……很难活着回来。”
他没有明说,但意思已经很清楚,这次沈天放的任务,是必死的任务。
沈天放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起来,拍了拍岳飞的肩膀:“岳大人,你以为我沈天放是贪生怕死之辈?这两年,我在血里滚,火里爬,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他抬头望向开封城的方向,眼神里带着一丝向往:“能为官家战死,能为大宋尽忠,是我的荣幸。”
他转过身,对着岳飞郑重地抱了抱拳,声音洪亮:“岳大人,保重!如果我能活着回来,一定请你喝开封最好的酒!”
岳飞也抱拳回礼,喉咙有些发紧,只说了两个字:“保重!”
沈天放不再多言,骑上马大步走向自己的义军队伍。
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树林里,只留下一阵整齐的脚步声和武器碰撞的脆响。
岳飞看着他的背影,深吸一口气,转身对身边的亲兵喊道:“传令下去,整理装备,检查战马,半个时辰后……出发!”
“遵令!”
林子里,岳飞的士兵们也忙碌起来,检查盔甲、磨利武器、给战马喂最后一把豆子。
每个人的脸上都没有丝毫畏惧,只有决绝和期待。
就在这时,忽然刮过一阵北风,飘雪落在他们的头盔上、肩膀上,很快积了薄薄一层。
可没人在意,他们都默默忙着自己的事。
岳飞默默看着沈天放远去的方向……
先前他告诉沈天放,沈天放此次的任务,是必死的任务。
其实他用三千五百人冲击完颜宗望中军,又何尝不是危险重重。
当时沈天放一定知道他的任务也不轻松,说不定也会马革裹尸,可沈天放并没有说。
为什么?
岳飞忽然眼中一亮,口中喃喃道:“他不是不想和我道别,而是他知道自己这一去必死无疑,所以……没有道别的必要了!”
“沈大哥……”
……
开封内城,张叔夜领命后,带着他的一万七千勤王军将士开始向着城北运动。
情报上说,完颜宗望的一万猛安谋克本部骑兵从开封北城门进入开封外城,而后从侧翼攻击怨军。
既如此,那就在城北列阵击败他们!
站在已经结好阵列的军阵前,张叔夜望着前方扬起的黑尘,那是猛安谋克的铁蹄踏出来的,带着金石相击的脆响,越来越近。
“注意!长矛手在前,短刀手护侧!”张叔夜的吼声压过风声,手里的长刀指向尘烟来处。
一万七千勤王兵迅速兵器出窍,站定阵型,黑潮般的骑兵已经撞了过来。
一个照面,血腥味就冲透了寒风。
猛安谋克的骑兵个个身披重甲,长枪平端如林,借着冲力直接扎进勤王兵的阵脚。
最前排的二十个长矛手连人带枪被挑飞,尸体摔在泥地里,瞬间被马蹄踏成肉泥。
惨叫声里,又有百多号人被马刀劈中,要么断了胳膊,要么开了膛,雪地上的红点子眨眼连成了片。
也幸亏是在城里迎战这些猛安谋克本部骑兵,如果在旷野中,就这一个照面,他张叔夜的部队就能死伤惨重。
“伤亡两百!”亲兵在张叔夜身边嘶吼,声音发颤。
这群猛安谋克确实是金人的底气,马快、甲硬、刀狠,每一个动作都透着杀人的熟练,比他见过的辽军铁骑还要悍勇。
可他手里的兵,也不是前几日那支被完颜宗翰围在山坳里、快饿死的溃军了。
“稳住!别退!”张叔夜挥刀砍翻一个冲近的金兵,刀身撞在对方的护心镜上,震得他虎口发麻。
混乱中,不知谁喊了一嗓子:“官家救了咱们!为了官家谁也不能当孬种!”
这话像道惊雷。
原本往后缩的士兵猛地顿住,一个断了左耳的汉子嘶吼着扑上去,用身体抱住金兵的马腿,另一个人趁机一刀抹了金兵的脖子。
更多人反应过来,长矛手压低枪杆,死死抵住马腹,短刀手猫着腰在马腿间穿梭,专挑马蹄和马眼招呼。
战斗持续进行,时间不长张叔夜的盔甲就被血浸透,冷得像冰甲,可他不敢停歇。
他想起前日在开封城北二十里处,完颜宗翰的大军把他们围得水泄不通,士兵们眼露绝望的等死。
是官家穿着龙袍,带着几千骑兵从外面冲进来,龙旗在乱军中像一团火。“张将军,朕来接你们回家!”那声音,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回到开封,官家没把他们当败军。
内城的营房腾出来给他们住,火头军蒸白馍、腊肉白粥紧着他们吃。
官家又亲自来营里看他们,握着断腿士兵的手说:“你们是大宋的骨头,得养好了再打仗。”
那时候他就跟弟兄们说,官家待咱们如兄弟,以后官家指哪,咱们就打哪,死都不含糊。
“杀!为了官家!”又是谁喊了一声,勤王兵的吼声突然盖过了金兵的战吼。
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兵,胳膊被砍得露出骨头,却咬着牙爬上马背,抱住一个金兵的脖子一起滚下马,手里的短刀一下下扎进对方的盔甲缝里。
那个小兵,正是先前吃着腊肉睡着的小兵。
此时的他,为了大宋社稷,命都可以不要。
一碗白粥的恩,这小兵打算用命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