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熙二十七年,春。
菱湖镇的清晨,是被一声奇怪的轰鸣声打破的。
林砚正在院子里浇花,忽然听到天空中传来一阵低沉而有力的嗡鸣声,由远及近,越来越大。他抬头望去,只见一个巨大的椭圆形物体,正从东方缓缓飞来。那东西通体银白色,在朝阳的照耀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下方悬挂着一个吊篮,吊篮里隐约可以看到人影。
“那是什么?”林砚放下水瓢,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那个空中来客。
秦烈也从屋里跑了出来,手里还抓着一根啃了一半的玉米棒子。他仰着头,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庞然大物:“乖乖……这是……这是什么玩意儿?”
那巨大的飞行物越飞越低,越飞越近,最后在菱湖镇上空盘旋了一圈,然后缓缓降落在镇外的一片空地上。
镇上的百姓都被惊动了,纷纷跑出来围观。孩子们兴奋地追着那个飞行物奔跑,大人们则又惊又惧,远远地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林砚分开人群,快步走向那片空地。当他走近时,只见那个巨大的银色气囊已经稳稳地落在了地上,下方的吊篮里,跳下来两个穿着蓝色制服、戴着防风眼镜的年轻人。
其中一个年轻人一看到林砚,便快步跑了过来,摘下眼镜,露出一张年轻而兴奋的脸庞。他向着林砚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学生赵明远,参见国父!”
林砚认出了他——这是燕京大学工学院的高材生,徐寿的得意弟子之一。几年前,他曾随徐寿来过菱湖镇一次,向林砚汇报过关于飞行器的研究进展。
“明远?”林砚又惊又喜,“这……这是你们造出来的?”
赵明远用力地点了点头,脸上洋溢着难以抑制的自豪:“是的,国父!这就是我们工学院航空研究所,历经五年攻关,研制成功的‘大雍一号’飞艇!它长八十米,直径十五米,充填氢气,由两台大功率蒸汽发动机驱动,最大时速可达六十里,续航距离超过一千里!”
他指着那个巨大的银色气囊,滔滔不绝地介绍着:“气囊外层是双层橡胶涂层帆布,内层是密封的猪膀胱薄膜,可以有效防止氢气泄漏。吊篮采用轻质铝合金框架,可搭载六名乘客和五百斤货物。我们还安装了方向舵和升降舵,可以实现精确操控……”
林砚听着他的介绍,目光在那个巨大的飞艇上流连着,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慨。
二十多年前,他刚刚提出“造铁鸟、翔于天”的设想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疯了。那时候,大雍连一颗螺丝钉都要靠进口,更遑论制造能在天上飞的机器。但他坚持下来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徐寿和他的学生们进行研究和实验。
如今,这个梦想,终于变成了现实。
“好!好!好!”林砚连说了三个“好”字,用力拍了拍赵明远的肩膀,“你们做得很好!老夫为你们感到骄傲!”
赵明远激动得眼眶都有些红了,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国父,学生此次前来,一是向您报喜,二是奉陛下之命,邀请您乘坐‘大雍一号’,进行一次试飞!”
林砚微微一怔:“陛下让我坐这个?”
赵明远点了点头:“陛下说,这飞艇是国父您一手促成的,首飞之日,理应请国父亲自体验。陛下已经在京城等候,等您飞抵京城,他要亲自为您接风!”
林砚沉默了片刻,然后笑了起来:“好!既然陛下盛情相邀,老夫就舍命陪君子了!”
他转头对秦烈说道:“秦将军,你去告诉清月一声,让她帮我收拾几件换洗衣裳。咱们这次,坐飞艇进京!”
秦烈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转身跑回了院子。
半个时辰后,林砚换上了一身干净的青衫,在秦烈和墨影的陪同下,来到了飞艇降落的地点。
苏清月站在人群前面,眼中满是担忧。她拉住林砚的手,低声道:“老爷……您……千万小心……”
林砚握了握她的手,安慰道:“放心吧,没事的。明远他们都是顶尖的人才,这飞艇,稳妥得很。”
他松开手,转身走向飞艇。赵明远帮他爬进吊篮,然后自己也跳了进去,吩咐另一名学员解开缆绳。
随着缆绳被解开,巨大的飞艇缓缓上升。地面上的景物,越来越小。房屋变成了火柴盒,树木变成了绿色的小点,河流变成了一条银色的丝带。
林砚站在吊篮边缘,俯瞰着脚下的大地,心中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
他看到了菱湖镇的全貌,看到了镇外的田野和河流,看到了远处连绵起伏的群山。他甚至看到了太湖——那片浩瀚的水面,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如同一块巨大的翡翠。
“原来……从天上往下看,是这个样子的……”他喃喃自语道。
飞艇继续升高,然后转向北方,朝着京城的方向飞去。
一路上,林砚看到了许多他从未见过的景象。
他看到了纵横交错的铁路网,一列列火车在铁轨上奔驰,喷吐着白色的蒸汽。他看到了新建的工厂,烟囱林立,浓烟滚滚。他看到了繁华的城市,高楼林立,街道上车水马龙。
这些景象,与他二十多年前初掌朝政时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他忽然想起了一句话——日新月异。
这四个字,用来形容现在的大雍,再合适不过了。
飞艇在空中飞行了大约四个时辰,终于在下午时分,抵达了京城上空。
当巨大的飞艇出现在京城上空时,整个城市都沸腾了。
百姓们纷纷涌上街头,仰头观望。有的人甚至爬上了屋顶,只为一睹这“神物”的风采。孩子们更是兴奋得又蹦又跳,大声呼喊着。
飞艇缓缓降落在紫禁城外的太庙广场上。那里,已经搭建好了一座临时的高台,四周站满了禁军士兵。
当林砚从吊篮中走出来时,广场上响起了震天的欢呼声。
“国父!是国父!”
“国父回来了!”
“国父万岁!”
林砚站在飞艇旁,看着眼前这熟悉的景象,听着这熟悉的声音,眼眶不由得有些湿润了。
他离开京城,已经整整七年了。
七年,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来说,不算太长。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七年,足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天晚上,萧瑾在宫中设宴,为林砚接风洗尘。
宴席上,萧瑾向林砚详细介绍了这七年来大雍发生的巨大变化。
“国父,您离开的这些年,我大雍的科技进步,可谓日新月异。”萧瑾端着酒杯,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除了飞艇之外,还有许多新发明,您一定感兴趣。”
他挥了挥手,一名内侍端着一个托盘走了上来。托盘上,放着一个奇怪的东西——一个圆形的玻璃球,里面有几根细细的金属丝,连接着一个木质的底座。
萧瑾拿起那个玻璃球,轻轻一拧底座上的开关。刹那间,那个玻璃球发出了明亮的光芒,将整个大殿照得如同白昼。
“这是电灯。”萧瑾说道,“工部电学研究所的成果。利用电流通过钨丝产生光和热。比蜡烛和油灯亮得多,而且不会产生烟雾和异味。如今,皇宫和各大衙门,都已经安装上了这种电灯。下一步,朕打算在全京城推广。”
林砚看着那盏明亮的电灯,啧啧称奇。
萧瑾又让人拿来另一个东西——一个木质的盒子,盒子上有一个漏斗状的听筒和一个话筒。
“这是电话。”萧瑾拿起听筒,对着话筒说了几句话,然后将听筒递给林砚。
林砚疑惑地接过听筒,放到耳边。只听里面传来了一个清晰的声音:“国父,您好!我是工部尚书张启恩。我现在在工部衙门,通过电话向您问安!”
林砚吃了一惊,差点把听筒扔掉。他定了定神,对着话筒说道:“启恩?真的是你?你在工部衙门?”
“是的,国父!”听筒里传来张启恩爽朗的笑声,“这条电话线路,是从皇宫直通工部衙门的。全长三里,埋在地下,通过电流传递声音。有了这东西,以后传递消息,就不用再派人来回跑了!”
林砚放下听筒,感慨万千:“老夫真是没想到……短短几年时间,竟然出现了这么多神奇的东西……”
萧瑾笑道:“国父,这还不算什么呢。您明天如果有空,朕带您去城南的试验场看看。那里有几样新东西,保证让您大开眼界。”
第二天上午,萧瑾陪着林砚,来到了京城南郊的一处大型试验场。
这里,是工部下属的新式武器和机械的测试基地。占地数百亩,建有专门的跑道、靶场和各种测试设施。
一进入试验场,林砚就看到了一样奇怪的东西——一辆没有马拉的“马车”。它由钢铁制成,有四个轮子,前方有一个圆形的方向盘,后方有一个座椅。座椅下方,是一个复杂的机械装置。
“这是汽车。”萧瑾介绍道,“工部机械研究所的最新成果。它不需要马匹牵引,靠一台小型汽油发动机驱动。最高时速可达四十里,比最快的骏马还要快。”
一名工程师坐上了驾驶座,发动了引擎。伴随着一阵低沉的轰鸣声,那辆汽车缓缓启动,然后在跑道上加速行驶,越跑越快,扬起一路尘土。
林砚看着那辆飞驰的汽车,心中忽然涌起一个念头——如果这种汽车能够大规模生产,那么整个社会的运输方式,都将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萧瑾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笑道:“国父放心,工部已经在筹备建设汽车制造厂了。预计明年就可以开始批量生产。”
接着,萧瑾又带林砚参观了试验场的另一个区域。那里,停放着一架造型更加奇特的飞行器——它有两只巨大的机翼,机身呈流线型,前方装有一台螺旋桨发动机。
“这是飞机。”萧瑾的语气,变得郑重起来,“它比飞艇更快,更灵活,也更具有军事价值。目前还在试验阶段,但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上个月,试飞员驾驶它,在空中飞行了整整一个时辰,飞行高度达到了三百丈。”
林砚走到那架飞机面前,伸手轻轻抚摸着它的机翼。机翼表面覆盖着蒙布,涂着一种特殊的防水涂料。结构虽然简陋,但却蕴含着无限的潜力。
他知道,这种能够自由飞翔的铁鸟,将会彻底改变战争的形态。未来的战争,将不再是单纯的地面和海上较量,天空,也将成为战场。
“陛下,”林砚转过身,看着萧瑾,郑重地说道,“这种飞机,一定要大力发展。不惜一切代价。”
萧瑾点了点头:“朕明白。朕已经下令,从明年开始,将航空研究的经费,再增加一倍。”
林砚满意地点了点头。他抬头望着天空,看着一只飞鸟掠过蓝天,心中忽然充满了期待。
他期待着,有朝一日,大雍的飞机,能够翱翔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接下来的几天,林砚在京城四处走动,亲眼目睹了这七年来大雍发生的巨大变化。
他看到了贯穿南北的电报线路,瞬息之间便能传递千里之外的消息。他看到了新建的自来水厂,清澈的自来水通过管道,输送到千家万户。他看到了高大的烟囱和轰鸣的机器,日夜不停地生产着各种工业产品。
他还看到了一个新奇的东西——照相馆。
萧瑾特意请来了一位摄影师,为他和林砚拍了一张合影。照片上,萧瑾穿着龙袍,林砚穿着青衫,两人并肩而坐,面带微笑。
林砚拿着那张黑白照片,看了很久很久。他忽然觉得,这张小小的纸片,比他这辈子收藏的任何珍宝,都要珍贵。
因为它记录下了这一刻——一个帝王和一个老臣,在盛世之中的一次重逢。
在京城住了半个月后,林砚提出了告辞。
萧瑾极力挽留,但林砚还是坚持要回菱湖镇。
“陛下,老臣已经习惯了乡下的清静。京城虽好,但不是老臣久留之地。”林砚说道,“不过,老臣答应您,每年春天,都会来京城住一段时间,看看大雍的新变化。”
萧瑾知道留不住他,只好答应了。但他提出,要派一艘飞艇,送林砚回菱湖镇。
林砚没有拒绝。
于是,在一个晴朗的春日早晨,林砚再次登上了“大雍一号”飞艇,在京城百姓的欢呼声中,缓缓升空,向南飞去。
飞艇上,林砚俯瞰着脚下飞速掠过的山河大地,心中充满了感慨。
他想起了一首诗,是唐朝诗人李白的《早发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他觉得,这首诗,用来形容他现在的心情,再贴切不过了。
只不过,他乘坐的不是轻舟,而是飞艇。
而他看到的,也不是两岸的猿声,而是一个正在崛起的伟大国度。
飞艇继续向南飞去,渐渐消失在天际线的尽头。
地面上,一个正在田里劳作的老农,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中的那个银色亮点,然后又低下头,继续埋头干活。
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几年,稀奇古怪的新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多到让他觉得,就算哪天天上真的掉下来一个神仙,他也不会太惊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