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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玄幻魔法 > 进化:野鸡也有凤凰命 > 第100章 金蝉转世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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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教了加减乘除。

精细鬼对加减法掌握得还行,但一碰到乘法就开始挠耳朵。

“大王,三乘以七是多少?”

“二十一。”

“那七乘以三呢?”

“……也是二十一。”

精细鬼的眼珠子瞪圆了。

“一样的?”

“一样的。”

“那为什么要有两种写法?”

重光深吸了一口气,把扇柄在桌上敲了两下。

“别问了。记住就行。”

伶俐虫倒是学得很快。加减乘除一天就全通了。重光试着教了一下除法的余数概念,他也能理解。

但到了四则运算混合的时候,两只小妖同时卡壳了。

精细鬼趴在桌上,脑袋冒烟。

伶俐虫咬着炭笔,眉头皱成了一个结。

重光看着他们俩那副生无可恋的样子,沉默了三秒。

然后他把那张写满了混合运算题目的仙纸揉成一团,扔进了火盆里。

“算了。到这儿为止吧。”

“能算加减乘除就够了。剩下的,以后再说。”

两只小妖如蒙大赦,差点没当场给他磕一个。

培养的第二步是法术。

不是什么高深的神通。

就是最基础的三样——变化、遁地、隐匿。

变化术是为了让他们在执行外勤任务时能变个人样混进人类城镇。遁地术是为了逃命。隐匿术是为了在必要的时候藏起来不被发现。

精细鬼学变化术的天赋比重光预想的还要好。

狐妖本来就擅长变化,精细鬼虽然不是什么高阶品种,但练了七天之后,以经能变出一个七八分像的人类青年。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乍一看还挺像回事。

唯一的问题是尾巴。

每次变化的时候,他的狐狸尾巴总是会露出来那么一截。

“塞裤子里!”重光喝道。

“大王,塞不进去啊!太蓬了!”

重光无奈的甩了他一巴掌。

“那就把尾巴上的毛剃了!”

精细鬼捂着尾巴,脸上写满了恐惧。

“大王饶命!那是小的最骄傲的部位!”

最后还是白璃给解决了问题。她随手扯了一根仙丝线,在精细鬼的腰间绕了三圈,打了个特殊的结扣。那仙丝线上附着的冰龙之气能压制住精细鬼尾巴的妖力波动,让它在变化状态下彻底隐形。

精细鬼感激得快哭了。

“二大王英明!”

白璃理都没理他,转身走了。

伶俐虫的变化术学得没精细鬼快,但他的遁地术和隐匿术反而更强。狼妖的本能就是潜伏和追踪。伶俐虫把这种本能跟法术结合在一起之后,以经能做到在三十丈的范围内完全隐匿自己的气息。

连重光用法眼扫都要仔细看两遍才能发现他。

“不错。”

重光给了一个罕见的正面评价。

伶俐虫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不卑不亢。跟第一天面试的时候一模一样。

……

培养计划进行了大约一个月。

重光觉得是时候让这两只小妖出去实战了。

“精细鬼,伶俐虫。”

“在!”

两只小妖齐刷刷的站到了面前。

重光从案几上拿起一张清单,扔给了精细鬼。

“明天你俩去一趟清河镇。那是平顶山以东二百里的一个人类城镇。镇子不大,但有一条商业街,卖什么的都有。”

“你们的任务有两个。”

“第一,实地考察那边的人类商品市场。看看人类都在买卖什么东西,什么价格,什么最畅销。回来写个报告给我。”

“第二,顺便采购一批清单上的物资。都是些日常用品,不贵,但咱们洞里缺。”

精细鬼扫了一眼清单。盐巴五十斤。铁锅三口。布匹十匹。铜钱两贯(用来在人类地盘上消费)。

“大王,铜钱咱们有吗?”

重光从储物袋里掏出两串以经穿好的铜钱,扔了过去。

“这是我让伶俐虫从青牛镇的妖族商人那里换来的。在人类的城镇里,仙晶不好使,得用铜钱。”

他又从旁边拿出两套以经准备好的衣服。粗布短衫,草鞋,一条擦汗用的粗布巾。

典型的乡下货郎装扮。

“换上。出门之前再用变化术把妖相收了。记住,到了镇上,少说多看。别主动跟人搭话,也别乱碰人家的东西。人类的规矩跟妖族不一样,很多你们觉得正常的事,在他们看来就是发疯。”

精细鬼接过衣服,上下打量了一番。

“大王,这衣服也太丑了吧。”

“丑才对。你穿金戴银的走进一个乡下小镇,那不是考察市场,那是去找抢的。”

伶俐虫以经默默的把衣服换好了。

灰扑扑的短衫穿在他那瘦削的身上,配上变化术变出来的那张平平无奇的人脸,确实像是个走街串巷的货郎。

精细鬼磨磨蹭蹭的也换了。

不过他非要在腰间系一条红绳,说是“点缀一下”。

重光懒得管他。

“去吧。三天内回来。回来之后写报告。”

“遵命!”

两只小妖一前一后的跑出了洞口,消失在了清晨的薄雾里。

重光靠在石椅上,摇着扇子,看着他们远去的方向。

白璃从后殿走过来。

“你就不怕他们惹事?”

“怕。”

重光嗑了一颗野果。

“但不让他们出去碰碰壁,永远也长不大。”

……

三天后。

精细鬼和伶俐虫回来了。

准确的说,是精细鬼被伶俐虫半拖半拽着弄回来的。

精细鬼的左眼肿了一圈,额头上贴着一片不知从哪揪来的草叶子当创可贴。右手还护着一包东西,跟护崽似的。

伶俐虫倒是毫发无损,但脸色比平时更难看了。

重光看着这俩狼狈的样子,把扇子往膝盖上一拍。

“说。出什么事了。”

精细鬼缩了缩脖子。

“大王,小的有罪。”

“先别认罪。先说经过。”

精细鬼咽了口唾沫,开始交代。

第一天。

两只小妖到了清河镇。一切正常。

他们按照重光的吩咐,先在镇子外面观察了半天,摸清了商业街的布局和人流规律,然后才混进了人群里。

伶俐虫负责观察和记录。他对人类的商业模式展现出了敏锐的理解力——哪家铺子的生意最好,哪种商品的利润最高,哪个时段的客流最大,他用半天时间就摸了个七七八八。

精细鬼负责采购。盐巴和铁锅都顺利买到了,价格比预期的还便宜几文钱。

问题出在布匹上。

精细鬼走进一家布庄,看到柜台上摆着一匹鲜艳的红色绸缎。

那绸缎的质地极好,手感丝滑,在阳光下泛着水波一样的光泽。

精细鬼盯着那匹绸缎看了很久。

他觉得这东西太好看了。

然后他做了一件让伶俐虫差点心脏停跳的事。

他把那匹绸缎从柜台上扯下来,往自己脑袋上一缠,当围巾了。

“这玩意儿真暖和!”

布庄老板当场就炸了。

“你干什么!那是给县太爷夫人订的上等苏绸!十两银子一匹!你个乡巴佬碰什么碰!”

精细鬼被吓了一跳,本能的想把绸缎还回去。但他缠得太紧了,一时半会解不开。越解越乱,越乱越急,结果把绸缎扯了一个大口子。

布庄老板抄起旁边的扁担就抡了过来。

精细鬼挨了一扁担,左眼当场就肿了。

伶俐虫冲进来把他拽走,一路狂奔出了布庄。

两人在巷子里躲了半天,精细鬼才想起来一件事。

“糟了,铜钱。”

“什么铜钱?”

“大王给咱的那两贯铜钱。我刚才在布庄里掉了一串。”

伶俐虫瞪了他三秒。

“你怎么掉的?”

精细鬼支支吾吾的不说话。

最后伶俐虫从他嘴角的碎末里看出了真相。

“你把铜钱吃了?”

精细鬼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小的以为那是零食!那东西圆圆的,中间还有个洞,看着跟大王给咱发的药丸差不多嘛!”

“小的就嚼了两枚尝尝味。”

“然后呢?”

“然后跑的时候,剩下的从腰带里滑出去了。”

伶俐虫闭上了眼。

他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没有把精细鬼当场掐死。

第二天。

两只小妖用剩下的一贯铜钱买齐了清单上的物资,但布匹没买到——清河镇一共就三家布庄,昨天的事以经传开了,三家布庄的老板都把门关了,说是“不做乡下人的生意”。

精细鬼对此郁闷。

“大王,小的真不是故意的。那布看着就像围巾。”

“那铜钱吃起来是什么味?”重光问。

精细鬼想了想。

“涩的。还有点铁锈味。不好吃。”

重光用扇子敲了他脑壳一下。

“废话。那是铜,当然有铁锈味。你连铜都啃,跟青牛有什么区别?”

精细鬼捂着脑袋缩到了墙角。

伶俐虫把他写好的市场考察报告递了上来。

虽然中间出了岔子,但这份报告写得详细。

清河镇的人口构成、主要商品类型、价格区间、消费习惯、商业街的布局图,甚至连镇上巡逻差役的换班时间都记下来了。

重光翻了两页。

满意的点了点头。

“伶俐虫,干得不错。”

伶俐虫微微躬身。

“精细鬼——”

“大王饶命!”

“——下次去人类地盘之前,先把他们的东西都认一遍。不认识的别碰。尤其是别往嘴里塞。”

精细鬼疯狂点头。

重光把那份报告收好,揣进了怀里。

这两只小妖还需要打磨,但底子是好的。

假以时日,他们会变成莲花洞的左膀右臂。

……

也就是在精细鬼和伶俐虫回来的当天晚上。

丹房的案几上那枚太清符诏忽然亮了。

极其短暂的一闪。

但那道光里蕴含的气息重光太熟了。

老君。

他拿起符诏,将一缕神识注入其中。

符诏内部浮现出了一行字。

还是那种横平竖直、规规矩矩、看着平淡但压得人喘不过气的字迹。

“金蝉转世将成。观音已东寻。”

“准备。”

就这八个字。

没有多余的解释。

但重光的心脏跳了一下。

金蝉转世将成——唐僧将要降生了。

观音已东寻——观音菩萨已经从灵山出发,前往东土大唐寻找取经人。

准备——老君让他开始行动了。

重光把符诏放下。

他在丹房里站了很久。

手指无意识的摸了摸怀里那个装着猴子那份酒的小玉瓶。

……

又过了几天。

一个消息从最东面的暗桩传回了莲花洞。

“报大王:有一位身穿白衣的女子自西向东飞过,身边跟着一个捧着红漆木盒的年轻僧人。两人行迹隐秘,法力深厚。小的不敢靠近,只远远望了一眼。那女子脚下踩着一朵金莲。”

金莲。

观音菩萨。

重光把那份情报看了三遍。

然后他站起身。

“伶俐虫。”

“小的在。”

“洞里的事你盯着。我出去几天。”

伶俐虫没有多问。

“是。”

……

重光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要去哪。

连白璃都没说。

他卸掉了金角大王的万相真身,换上了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裳。

那衣裳是他让伶俐虫从清河镇买回来的,最普通的农家短打,洗得发白,袖口还有两个补丁。

他又从储物袋里摸出了一顶破草帽,歪歪扭扭的扣在了脑袋上。

镜子里映出一个瘦小的山村老农。

皮肤黝黑——是他用变化术调的色。

额头上几道皱纹——也是变出来的。

背微驼。手粗糙。脚上一双露脚趾的烂草鞋。

跟他那张粉雕玉琢的凤凰族小正太脸没有半点关系。

这不是万相真身。

万相真身太隆重了,专门用来扮金角大王的。

这只是一个最普通的变化术。不求骗过圣人,只求在凡人堆里不惹眼。

重光收敛了全身的法力波动,把修为压到了最低。

此刻的他,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乡下老头。

连筑基期的散修都懒得多看他一眼的那种。

他走出莲花洞的时候是后半夜。

山风很凉。

天上没有月亮,只有几颗稀疏的星子挂在黑黢黢的天幕上。

重光没有驾遁光。

他用最原始的方式——走路。

当然不是真的一步一步走到五行山去。

他在山脚下找了一个没人的角落,施展了空间法则。

一步跨出去。

脚下的泥土从平顶山的灰色花岗岩变成了五行山附近特有的红色砂土。

……

五行山。

重光来过一次。

那是很多年前,在他刚拿到老君的西游任务之后,下界巡查时顺路来的。

那次他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确认了猴子还活着、封印还稳固,就走了。

这一次不一样。

他要走到跟前去。

五行山比他记忆中大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