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意将写好的两篇文章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错字和逾越之词。
这才将这两篇誊抄于答卷之上,等待笔墨干透。
做完这一切她拿起一块许云琴准备的参片糕,慢慢地嚼着,补充着消耗的体力。
清甜软糯的口感在舌尖化开,带着一丝人参特有的微苦回甘,顺着喉咙滑下,让原本因高度专注而有些干涸的身体重新焕发了生机。
吃完糕点,她将目光移向考卷的第三部分,五经题。
《易》、《书》、《诗》各一道,这是死记硬背的重灾区,也是最考验考生经学功底的地方。
许多考生即便能把经文背得滚瓜烂熟,但面对刁钻的考题,也常常不知如何下笔。
宁意却很放松。
赵秀才那几大箱子的资料可不是白看的,她早就把历年乡试五经题的出题套路摸了个一清二楚。
第一道是《易》经题:“以《易·乾》‘飞龙在天,利见大人’,论君臣相得之道。”
这句‘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出自《易经·乾卦》第五爻,是描述事物发展至鼎盛阶段的象征,蕴含着积极进取、机遇与贵人相助的智慧。
而这题,让论述在此基础上,论君臣相得之道。
常规的答法,无非是论述君王如“飞龙”,臣子如“大人”。
君明臣贤,天下大治。
赞美之词能写上一大篇。
但宁意不打算这么写。
真正的君臣之道,不是单方面的仰望和服从,而是一种双向奔赴的合作关系。
“关键在于‘利见’二字。”宁意在心中默念。
利者,有利,有益也。
见者,出现,被看见也。
这句话的重点,不是龙在天上飞得有多高,而是龙在天上,恰好能看见地上的那个‘大人’,并且这种‘看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这说明什么?说明君臣之间,需要一个能够互相发现、互相成就的机制。
思路一通,下笔便如有神。
她破题道:“乾龙在天,德被四海;大人在野,才济苍生。”
“二者之遇,非偶然也,乃‘利见’之功。”
“所谓‘利见’,于君,在有识人之明;于臣,在有待时之智;于天下,在有通达之途。”
紧接着,她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第一,论君王之“识”。
一个英明的君主,不能只坐在深宫里等待贤臣上门,而应主动建立和完善选拔人才的制度。
她将科举制比作“广开龙门”,让天下的“鲤鱼”都有机会“一跃而登天”。
同时,还提出要建立官员的考核与举荐制度,让“大人”能够被发现,而不是被埋没。
特殊时期,更应开恩科,且不拘于形式。
如,有人在农桑一事上更有建树,但于学问上太差,那便可将此人着重去伺农桑。
第二,论臣子之“待”。
她认为,贤臣的“待”,不是消极的等待,而是积极的准备。
要在其位,谋其政,做出实实在在的政绩,让自己“值得被看见”。
真正的贤才,其能力和声望,自然会吸引君王的注意。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论“通达之途”。
她指出,君臣之间需要有顺畅的沟通渠道。
她批评了朝堂之上报喜不报忧、壅塞言路的弊病,提出要广开言路,鼓励直谏,让君王能听到真话,让臣子敢于说真话。
只有这样,君臣之间才能形成真正的信任与合作,“飞龙”与“大人”才能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天下这架马车前行。
写完这篇,宁意自己都觉得畅快。
她把一个玄之又玄的卜辞,彻底变成了一份关于“国家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性报告。
接着是第二道《书》经题:“《尚书·皋陶谟》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解此言于为政之要。”
这道题,更是直接撞在了宁意的枪口上。
“天意”即“民意”。这不就是她一直以来给陆文臻灌输的核心思想吗?
她毫不客气地将“民为邦本”的理念,进行了一次淋漓尽致的阐发。
“天道高远,其意难问。然圣人观天之道,执天之行,乃知天意非在虚无缥缈间,而在万民悲欢离合中。”
她论述道,所谓的“天聪明”,就是指上天能看到、听到世间的一切。
而这种全知的能力,正是通过天下万民的眼睛和耳朵来实现的。
百姓的日子过得好不好,官员清廉不清廉,社会公平不公平,这些就是“天”在看、在听的内容。
而“天明畏”,则是指上天的威严,是通过万民的力量来体现的。
当百姓安居乐业,万众归心,这便是上天对君王德政的肯定,是最大的“明威”。
反之,若是民怨沸腾,揭竿而起,那便是上天降下的惩罚,是君王失去“天命”的征兆。
因此,为政之要,就在于“敬民”。
敬民之所欲,解民之所苦。
要将百姓的诉求,当作上天的旨意来对待;要将百姓的怨恨,当作上天的警示来畏惧。
她最后写下结语:“故为政者,不必日日祭天问卜,只需时时俯首问民。”
“民心安,则天心顺;民心乱,则天意变。此乃万古不易之理。”
若是这文章能流传出去,怕是要被那一帮子卫道士骂成“蛊惑人心”的异端邪说。
但在如今这个风雨飘摇、急需变革的时代,这却是一剂不得不喝的猛药。
宁意写完,甚至能想象到,那些古板的考官看到这里时,会是怎样一副又惊又怒,却又无法反驳的表情。
最后一道是《诗》经题:“《诗·大雅·文王》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论德治与法治之辩。”
宁意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脖颈,眼神变得幽深。
这道题,若是答得太正统,便流于平庸;若是答得太法家,又会被视为刻薄。
唯有融合。
打好腹稿后,宁意提笔在草稿纸上写了起来。
“德者,国之魂也;法者,国之体也。魂体相依,方为人。德法相济,方为国。”
她将“德”比作国家的精神追求和道德高线,将“法”比作国家运行的骨架和行为底线。
“修厥德”,对于君王而言,不仅仅是修养自身的品行,更重要的,是“聿修”——也就是建立、完善国家的法度。
用良法来引导人向善,用严刑来惩戒人为恶。
当法律能够彰显公平正义,当社会能够奖善罚恶,人心自然向德,整个国家的“德行”也就随之提升了。
所以,“德治”与“法治”并非对立,而是一个递进的过程。
“法治”是“德治”的基础和保障,“德治”是“法治”的最终目标和归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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