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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绵过后,林夏靠在陆琛怀里,浑身像被拆散了重新拼起来一样,酸软得不想动一根手指。

她总算是见识到了陆琛的勇猛。

之前他腿不能动的时候,她还没感觉,毕竟累的是她。

没想到一站起来,简直像换了个人。

她在他胸口蹭了蹭,声音懒洋洋的:

“阿琛,你的腿怎么好这么快?”

陆琛的手指插进她的头发里,轻轻梳理着,嘴角弯了一下:

“因为我每天都配合治疗,非常乖。”

他垂下眼,眼底的隐忍压了下去。

为了能尽快站起来,他吃了很多苦。

针灸扎下去的时疼得他浑身冒冷汗。

老中医给他推拿的时候,手劲大得他咬碎了一颗牙。

康复训练他扶着双杠一遍遍地试着站立,腿抖得像筛糠。

摔倒了一次又一次,膝盖和手掌全是淤青。

但这些他一个字都没有提。

因为有林夏,所以他才能这么快地站起来。

每次撑不住的时候,他就看她的信,读她写的那些絮絮叨叨的话,想她笑起来的样子。

想着想着就又有力气了。

林夏抬起头看着他: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要回去部队吗?”

陆琛摇了摇头,声音平静:

“现在我的腿已经不能剧烈运动了,就算痊愈了,也不能再经过高强度的训练。”

林夏点了点头,也是。

她又问:“那你多久回去呢?”

陆琛低头看着她,目光温柔:

“我不回去了,夏夏。”

林夏愣了一下:

“你要留在武汉吗?”

“对。”

陆琛收紧了手臂,把她往怀里拢了拢,

“原本还没下定决心的,今天看到你身边还有其他年轻的大学生围着打转,我就下定决心要留在武汉了。”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有些酸溜溜的:

“不然你被其他男狐狸精勾引走了怎么办?”

林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什么男狐狸精,那是学长而已,我们在讨论学术问题。”

陆琛没说话,只是把她抱得更紧了。

林夏也没再说什么,陆琛能来陪她,那自然是很好的。

她想了想,又问:

“爸妈同意了吗?”

“嗯。”陆琛点了点头,“他们都随便我,就是让我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那你打算住哪里呢?”

“打算在你学校附近租一个房子,然后找一个工作。”

林夏撑起半个身子,认真地看着他:

“阿琛,你能来我很高兴,但是你会不会太辛苦了?而且你腿才刚刚好,反正咱爸有退休金,你每个月还有补偿费,不如就好好在家休息。”

“正好明天是周末,我们俩一起看房子。”

陆琛没有立刻答应就这么什么都不做。

他断腿这两年,无所事事,感觉自己丝毫没有价值。

所以他决定偷偷去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工作。

两个人就这样躺在床上,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

从房子聊到工作,从工作聊到以后的日子,越说越精神,一直聊到了深夜。

两个人的笑声低低地回荡在小小的房间里。

第二天一早,林夏带着陆琛在学校附近转了一整天。

他们看了好几处出租屋,要么太小,要么太潮,有的离学校太远,或者房租贵得离谱。

最后在学校后街的一条巷子里两人终于找到了一间合适的。

一室一厅,朝南,三楼,窗户外面是一棵老槐树,夏天应该很凉快。

房间里有一张木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一个半新的衣柜。

虽然简陋,但收拾得很干净,墙是新刷的,白得发亮。

月租十五块钱,在这个地段不算贵。

林夏当场就拍了板:“就这间了。”

陆琛也没意见,付了三个月的押金,拿了钥匙。

两个人又去了趟百货商场,买了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

暖水瓶、洗脸盆、毛巾、牙膏牙刷,还有一套新的床单被套,浅蓝色的,上面印着细碎的小白花。

回到出租屋,林夏撸起袖子,和陆琛一起把房间收拾了一遍。

床单铺得平平整整,被子叠得方方正正,暖水瓶摆在桌上,毛巾整整齐齐地挂在架子上。

窗户推开,初秋的风吹进来,带着桂花淡淡的香气。

林夏站在屋子中央,环顾了一圈,笑得很灿烂:

“陆琛,以后这就是我们另一个家了。”

陆琛站在她身后,心里感觉暖融融的,很幸福。

他走上前,从背后环住她的腰,下巴抵在她肩膀上,声音低低的:

“只要有你在,在哪里都是家。”

周末的两天,林夏带着陆琛在武汉到处转悠。

她带他去吃了正宗的热干面、三鲜豆皮、糯米包油条,排了很长的队,吃得陆琛连连点头。

又带他去坐了长江轮渡,两个人站在船头,江风呼呼地吹着,把林夏的头发吹得到处乱飞。

陆琛伸手替她把碎发拢到耳后,指尖在她耳垂上停了一瞬。

林夏仰起头看着他,笑得眼睛弯弯的。

周日晚上,两个人回到出租屋。

陆琛坐在床边,看着林夏在屋里走来走去地收拾东西,忽然开口:

“夏夏,晚上要回宿舍住,还是在这里?”

问是这么问。

但他心里全是想和她待着。

林夏转过身看着他,笑得有些促狭。

她走过去弯下腰,双手撑在他膝盖上,凑近他的脸,故意挑逗:

“阿琛,你昨晚好猛啊,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你,所以我今晚不回去了。”

陆琛的耳朵一下子红了,连脖子根都染上了粉色。

他有些不自在地别过头,喉结滚动了一下,声音闷闷的:“哦。”

林夏看着他害羞的样子,笑得更大声了。

晚上,两个人又度过了一个亲密而滚烫的夜晚。

第二天早上,闹钟响的时候,林夏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刚要坐起来,陆琛也跟着醒了。

他揉了揉眼睛,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

“我送你去学校。”

林夏伸手按住他的肩膀:

“不用不用,你休息吧,我自己去就行。”

陆琛摇了摇头,已经坐起来了,拿起床头的衣服往身上套。

林夏拗不过他,只好由着他。

两个人洗漱完,一起出了门。

清晨的校园后街很安静,只有几家早餐铺子开了门,热气腾腾的。

陆琛把林夏送到校门口,停下脚步。

林夏转过身,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我进去了啊,你回去再睡会儿。”

陆琛点了点头,嘴角微微弯着:

“嗯,下午我来接你。”

林夏挥了挥手,转身走进了校门。

陆琛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梧桐树的尽头,才转过身,慢慢地往回走。

他在路边找了一家馄饨铺子,要了一碗馄饨,慢悠悠地吃了。

然后他开始找工作。

他沿着学校附近的主街,一家一家地看,看到门口贴着招聘启事的就进去问。

问了几家,都不太合适。

要么是体力活,他腿刚好干不了。

要么是跑业务的,整天在外面跑,他也吃不消。

走到一家古籍书店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

店面不大,门脸古色古香,橱窗里摆着线装书和文房四宝。

门口贴着一张纸,手写着招聘店员一名。

陆琛推门进去。

店里很安静,空气里带着旧书和墨汁的味道,阳光落在书架上,灰尘在光线里缓缓浮动。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先生,戴着老花镜,正伏在柜台上抄写什么。

他抬起头,打量了陆琛一眼,问:

“来应聘的?”

陆琛点头:“嗯。”

老先生放下笔,推了推眼镜:“以前做过什么?”

陆琛如实回答:“当过兵,腿受伤后退伍了,在家养了两年,现在刚来武汉。”

老先生哦了一声,又问:“文化程度怎么样?”

陆琛犹豫了一下,说:“我一直自己看书,文史类的知识还算熟悉。”

老先生来了兴趣,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翻到某一页,递给陆琛:

“你读读这一段,给我讲讲是什么意思。”

陆琛接过书,低头看了一眼,是《史记·货殖列传》。

他定了定神,把古文流畅地读了出来,然后用自己的话解释了一遍,条理清晰,言简意赅。

老先生的眼睛亮了,点了点头,又问了几个文史方面的问题,陆琛都对答如流。

“不错,不错。”

老先生满意地笑了,

“现在的年轻人,像你这样肚子里有墨水的可不多。”

“工资一个月二十八块,包一顿中午饭,早上八点半上班,下午五点半下班,不用搬重物,就是整理整理书、招呼招呼顾客,你看行不行?”

陆琛几乎没有犹豫:“行,什么时候开始上班?”

“明天吧。”

陆琛点了点头,心里松了一口气。

这份工作还算轻松,和文化有关,不用走动太多,正适合他现在的身体状况。

他平常爱看书,一开口就知道谈吐不凡,工资不算很高,但胜在不累,每天能准时上下班,生活规律。

下午四点多,陆琛提前到了林夏的教室门口。

他站在走廊上,靠着栏杆,手里拿着一本从书店借来的书,安静地翻着。

下课铃响了,教室门打开,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走出来。

林夏和周曼、沈静宜一起走出来,手里抱着书,正说着什么。

陆琛抬起头,叫了一声:“夏夏。”

林夏转过头,看见他,眼睛立刻亮了:

“你怎么来了?”

周曼和沈静宜也跟了过来,好奇地看着陆琛。

周曼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用手肘碰了碰林夏,压低声音问:“林夏,这位是?”

林夏大方地拉住陆琛的手,转过身,对两个室友说: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丈夫,陆琛。”

周曼和沈静宜对视了一眼。

她们早就听林夏说过她结婚了,今年政策还不算严格,学校里还是有一部分已婚的大学生,两个人也没多奇怪。

周曼笑着点了点头,朝陆琛打了个招呼:

“你好你好,我是周曼,林夏的室友。”

沈静宜也温和地笑了笑:

“我是沈静宜,你好。”

陆琛微微点头,礼貌地说:“你们好,谢谢你们平时照顾夏夏。”

周曼摆摆手:“哪里哪里,都是互相照顾。”

林夏看了看两个室友,笑着说:

“我带陆琛去食堂吃饭,你们先回去吧。”

周曼和沈静宜识趣地挥了挥手,转身走了。

林夏带着陆琛来到食堂。

正是饭点,食堂里人声鼎沸,到处是端着饭盒找座位的同学。

林夏让陆琛在靠窗的位置坐下,自己拿着饭盒去打菜。

她打了两个菜一个汤,一份红烧肉,一份清炒小白菜,一碗番茄蛋花汤,米饭打了满满两大碗。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筷子碰着碗沿,吃得很香。

林夏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陆琛碗里,问:

“今天你在做什么?无不无聊?”

陆琛嚼着肉,嘴角微微弯了一下:“我找到工作了。”

林夏惊讶地看着他:

“什么?你找到工作了?这么快?”

陆琛把今天去古籍书店应聘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

林夏听完,眉头微微皱起来,眼底带着担忧:

“你身体刚好,撑得住吗?会不会太累了?”

陆琛摇了摇头,认真地解释:

“不累的,就是在书店里整理整理书,招呼招呼顾客,不用搬重物,也不用经常走动,老板人挺好的,还管一顿中午饭。”

“工资二十八块一个月,不算高,但够我们吃饭了。”

林夏看着他,眼底的担忧慢慢散开,眼底带着骄傲和心疼。

她伸手隔着桌子握住他的手:

“老公,你真厉害。”

陆琛反握住她的手,嘴角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日子就这样有条不紊地过下去。

陆琛每天早上八点半出门去书店,下午五点半下班,然后去学校门口接林夏。

两个人每天不是回出租屋做饭,就是在食堂吃,要么去学校后面的小街上吃一碗热干面。

晚上,林夏在书桌前看书写作业,陆琛就坐在旁边,捧着一本从书店借来的书,安静地陪着。

偶尔两个人会讨论书里的内容,你一言我一语,说到兴头上,林夏会兴奋地抓住他的手臂,眼睛亮得像星星。

周末的时候,两个人窝在出租屋里,睡到自然醒,然后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回来做饭。

陆琛的厨艺一般,但林夏做什么他都吃得香,每次都把碗底刮得干干净净。

因为陆琛开口让她多陪他,林夏大部分时间都和他腻歪在出租屋里,回宿舍的次数越来越少。

周曼偶尔会调侃她:

“林夏,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有个宿舍?”

林夏笑着回她:“没忘没忘,就是我家那位太黏人了,没办法。”

两个人越来越腻歪,像两块化在一起的糖,分都分不开。

日子平淡而温暖,一天一天地往前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