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绵过后,林夏靠在陆琛怀里,浑身像被拆散了重新拼起来一样,酸软得不想动一根手指。
她总算是见识到了陆琛的勇猛。
之前他腿不能动的时候,她还没感觉,毕竟累的是她。
没想到一站起来,简直像换了个人。
她在他胸口蹭了蹭,声音懒洋洋的:
“阿琛,你的腿怎么好这么快?”
陆琛的手指插进她的头发里,轻轻梳理着,嘴角弯了一下:
“因为我每天都配合治疗,非常乖。”
他垂下眼,眼底的隐忍压了下去。
为了能尽快站起来,他吃了很多苦。
针灸扎下去的时疼得他浑身冒冷汗。
老中医给他推拿的时候,手劲大得他咬碎了一颗牙。
康复训练他扶着双杠一遍遍地试着站立,腿抖得像筛糠。
摔倒了一次又一次,膝盖和手掌全是淤青。
但这些他一个字都没有提。
因为有林夏,所以他才能这么快地站起来。
每次撑不住的时候,他就看她的信,读她写的那些絮絮叨叨的话,想她笑起来的样子。
想着想着就又有力气了。
林夏抬起头看着他: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要回去部队吗?”
陆琛摇了摇头,声音平静:
“现在我的腿已经不能剧烈运动了,就算痊愈了,也不能再经过高强度的训练。”
林夏点了点头,也是。
她又问:“那你多久回去呢?”
陆琛低头看着她,目光温柔:
“我不回去了,夏夏。”
林夏愣了一下:
“你要留在武汉吗?”
“对。”
陆琛收紧了手臂,把她往怀里拢了拢,
“原本还没下定决心的,今天看到你身边还有其他年轻的大学生围着打转,我就下定决心要留在武汉了。”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有些酸溜溜的:
“不然你被其他男狐狸精勾引走了怎么办?”
林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什么男狐狸精,那是学长而已,我们在讨论学术问题。”
陆琛没说话,只是把她抱得更紧了。
林夏也没再说什么,陆琛能来陪她,那自然是很好的。
她想了想,又问:
“爸妈同意了吗?”
“嗯。”陆琛点了点头,“他们都随便我,就是让我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那你打算住哪里呢?”
“打算在你学校附近租一个房子,然后找一个工作。”
林夏撑起半个身子,认真地看着他:
“阿琛,你能来我很高兴,但是你会不会太辛苦了?而且你腿才刚刚好,反正咱爸有退休金,你每个月还有补偿费,不如就好好在家休息。”
“正好明天是周末,我们俩一起看房子。”
陆琛没有立刻答应就这么什么都不做。
他断腿这两年,无所事事,感觉自己丝毫没有价值。
所以他决定偷偷去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工作。
两个人就这样躺在床上,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
从房子聊到工作,从工作聊到以后的日子,越说越精神,一直聊到了深夜。
两个人的笑声低低地回荡在小小的房间里。
第二天一早,林夏带着陆琛在学校附近转了一整天。
他们看了好几处出租屋,要么太小,要么太潮,有的离学校太远,或者房租贵得离谱。
最后在学校后街的一条巷子里两人终于找到了一间合适的。
一室一厅,朝南,三楼,窗户外面是一棵老槐树,夏天应该很凉快。
房间里有一张木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一个半新的衣柜。
虽然简陋,但收拾得很干净,墙是新刷的,白得发亮。
月租十五块钱,在这个地段不算贵。
林夏当场就拍了板:“就这间了。”
陆琛也没意见,付了三个月的押金,拿了钥匙。
两个人又去了趟百货商场,买了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
暖水瓶、洗脸盆、毛巾、牙膏牙刷,还有一套新的床单被套,浅蓝色的,上面印着细碎的小白花。
回到出租屋,林夏撸起袖子,和陆琛一起把房间收拾了一遍。
床单铺得平平整整,被子叠得方方正正,暖水瓶摆在桌上,毛巾整整齐齐地挂在架子上。
窗户推开,初秋的风吹进来,带着桂花淡淡的香气。
林夏站在屋子中央,环顾了一圈,笑得很灿烂:
“陆琛,以后这就是我们另一个家了。”
陆琛站在她身后,心里感觉暖融融的,很幸福。
他走上前,从背后环住她的腰,下巴抵在她肩膀上,声音低低的:
“只要有你在,在哪里都是家。”
周末的两天,林夏带着陆琛在武汉到处转悠。
她带他去吃了正宗的热干面、三鲜豆皮、糯米包油条,排了很长的队,吃得陆琛连连点头。
又带他去坐了长江轮渡,两个人站在船头,江风呼呼地吹着,把林夏的头发吹得到处乱飞。
陆琛伸手替她把碎发拢到耳后,指尖在她耳垂上停了一瞬。
林夏仰起头看着他,笑得眼睛弯弯的。
周日晚上,两个人回到出租屋。
陆琛坐在床边,看着林夏在屋里走来走去地收拾东西,忽然开口:
“夏夏,晚上要回宿舍住,还是在这里?”
问是这么问。
但他心里全是想和她待着。
林夏转过身看着他,笑得有些促狭。
她走过去弯下腰,双手撑在他膝盖上,凑近他的脸,故意挑逗:
“阿琛,你昨晚好猛啊,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你,所以我今晚不回去了。”
陆琛的耳朵一下子红了,连脖子根都染上了粉色。
他有些不自在地别过头,喉结滚动了一下,声音闷闷的:“哦。”
林夏看着他害羞的样子,笑得更大声了。
晚上,两个人又度过了一个亲密而滚烫的夜晚。
第二天早上,闹钟响的时候,林夏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刚要坐起来,陆琛也跟着醒了。
他揉了揉眼睛,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
“我送你去学校。”
林夏伸手按住他的肩膀:
“不用不用,你休息吧,我自己去就行。”
陆琛摇了摇头,已经坐起来了,拿起床头的衣服往身上套。
林夏拗不过他,只好由着他。
两个人洗漱完,一起出了门。
清晨的校园后街很安静,只有几家早餐铺子开了门,热气腾腾的。
陆琛把林夏送到校门口,停下脚步。
林夏转过身,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
“我进去了啊,你回去再睡会儿。”
陆琛点了点头,嘴角微微弯着:
“嗯,下午我来接你。”
林夏挥了挥手,转身走进了校门。
陆琛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梧桐树的尽头,才转过身,慢慢地往回走。
他在路边找了一家馄饨铺子,要了一碗馄饨,慢悠悠地吃了。
然后他开始找工作。
他沿着学校附近的主街,一家一家地看,看到门口贴着招聘启事的就进去问。
问了几家,都不太合适。
要么是体力活,他腿刚好干不了。
要么是跑业务的,整天在外面跑,他也吃不消。
走到一家古籍书店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
店面不大,门脸古色古香,橱窗里摆着线装书和文房四宝。
门口贴着一张纸,手写着招聘店员一名。
陆琛推门进去。
店里很安静,空气里带着旧书和墨汁的味道,阳光落在书架上,灰尘在光线里缓缓浮动。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先生,戴着老花镜,正伏在柜台上抄写什么。
他抬起头,打量了陆琛一眼,问:
“来应聘的?”
陆琛点头:“嗯。”
老先生放下笔,推了推眼镜:“以前做过什么?”
陆琛如实回答:“当过兵,腿受伤后退伍了,在家养了两年,现在刚来武汉。”
老先生哦了一声,又问:“文化程度怎么样?”
陆琛犹豫了一下,说:“我一直自己看书,文史类的知识还算熟悉。”
老先生来了兴趣,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翻到某一页,递给陆琛:
“你读读这一段,给我讲讲是什么意思。”
陆琛接过书,低头看了一眼,是《史记·货殖列传》。
他定了定神,把古文流畅地读了出来,然后用自己的话解释了一遍,条理清晰,言简意赅。
老先生的眼睛亮了,点了点头,又问了几个文史方面的问题,陆琛都对答如流。
“不错,不错。”
老先生满意地笑了,
“现在的年轻人,像你这样肚子里有墨水的可不多。”
“工资一个月二十八块,包一顿中午饭,早上八点半上班,下午五点半下班,不用搬重物,就是整理整理书、招呼招呼顾客,你看行不行?”
陆琛几乎没有犹豫:“行,什么时候开始上班?”
“明天吧。”
陆琛点了点头,心里松了一口气。
这份工作还算轻松,和文化有关,不用走动太多,正适合他现在的身体状况。
他平常爱看书,一开口就知道谈吐不凡,工资不算很高,但胜在不累,每天能准时上下班,生活规律。
下午四点多,陆琛提前到了林夏的教室门口。
他站在走廊上,靠着栏杆,手里拿着一本从书店借来的书,安静地翻着。
下课铃响了,教室门打开,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走出来。
林夏和周曼、沈静宜一起走出来,手里抱着书,正说着什么。
陆琛抬起头,叫了一声:“夏夏。”
林夏转过头,看见他,眼睛立刻亮了:
“你怎么来了?”
周曼和沈静宜也跟了过来,好奇地看着陆琛。
周曼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用手肘碰了碰林夏,压低声音问:“林夏,这位是?”
林夏大方地拉住陆琛的手,转过身,对两个室友说: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丈夫,陆琛。”
周曼和沈静宜对视了一眼。
她们早就听林夏说过她结婚了,今年政策还不算严格,学校里还是有一部分已婚的大学生,两个人也没多奇怪。
周曼笑着点了点头,朝陆琛打了个招呼:
“你好你好,我是周曼,林夏的室友。”
沈静宜也温和地笑了笑:
“我是沈静宜,你好。”
陆琛微微点头,礼貌地说:“你们好,谢谢你们平时照顾夏夏。”
周曼摆摆手:“哪里哪里,都是互相照顾。”
林夏看了看两个室友,笑着说:
“我带陆琛去食堂吃饭,你们先回去吧。”
周曼和沈静宜识趣地挥了挥手,转身走了。
林夏带着陆琛来到食堂。
正是饭点,食堂里人声鼎沸,到处是端着饭盒找座位的同学。
林夏让陆琛在靠窗的位置坐下,自己拿着饭盒去打菜。
她打了两个菜一个汤,一份红烧肉,一份清炒小白菜,一碗番茄蛋花汤,米饭打了满满两大碗。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筷子碰着碗沿,吃得很香。
林夏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陆琛碗里,问:
“今天你在做什么?无不无聊?”
陆琛嚼着肉,嘴角微微弯了一下:“我找到工作了。”
林夏惊讶地看着他:
“什么?你找到工作了?这么快?”
陆琛把今天去古籍书店应聘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
林夏听完,眉头微微皱起来,眼底带着担忧:
“你身体刚好,撑得住吗?会不会太累了?”
陆琛摇了摇头,认真地解释:
“不累的,就是在书店里整理整理书,招呼招呼顾客,不用搬重物,也不用经常走动,老板人挺好的,还管一顿中午饭。”
“工资二十八块一个月,不算高,但够我们吃饭了。”
林夏看着他,眼底的担忧慢慢散开,眼底带着骄傲和心疼。
她伸手隔着桌子握住他的手:
“老公,你真厉害。”
陆琛反握住她的手,嘴角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日子就这样有条不紊地过下去。
陆琛每天早上八点半出门去书店,下午五点半下班,然后去学校门口接林夏。
两个人每天不是回出租屋做饭,就是在食堂吃,要么去学校后面的小街上吃一碗热干面。
晚上,林夏在书桌前看书写作业,陆琛就坐在旁边,捧着一本从书店借来的书,安静地陪着。
偶尔两个人会讨论书里的内容,你一言我一语,说到兴头上,林夏会兴奋地抓住他的手臂,眼睛亮得像星星。
周末的时候,两个人窝在出租屋里,睡到自然醒,然后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回来做饭。
陆琛的厨艺一般,但林夏做什么他都吃得香,每次都把碗底刮得干干净净。
因为陆琛开口让她多陪他,林夏大部分时间都和他腻歪在出租屋里,回宿舍的次数越来越少。
周曼偶尔会调侃她:
“林夏,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有个宿舍?”
林夏笑着回她:“没忘没忘,就是我家那位太黏人了,没办法。”
两个人越来越腻歪,像两块化在一起的糖,分都分不开。
日子平淡而温暖,一天一天地往前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