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陆宇没急着告诉金佳玥。先跟她发了消息约好晚饭,然后登上微博发了条新书预告,接着打开空白文档开始打字。
【书名:留余庆】
【类别:架空历史】
【简介: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而谁可知,人生于世,上承余庆,终究还是要自己选择道路。】
陆宇的微博刚发出去,原本在讨论他恋情的粉丝,很快就被数量更多的读者淹没了。
“新书终于来了!一日三秋啊,你自己算算拖了多久!”
“不是《龙族》?不是说有新角色吗?怎么不写第二部?”
“历史类现在不热门啊,老贼你别想不开。”
“老贼写书风格也太跳了,上一本是魔幻,上上本是玄幻,现在又写历史。”
虽然只是放出了简介预热,但已经有不少人开始留意了。
有些人满怀期待,因为他们清楚陆宇不管写什么题材都能玩出新花样。
李迪恩就是其中一个。
自从上次陆宇治好了他对龙族故事的偏见,他就彻底明白了——陆宇从不跟风写无聊的东西。
所以他特别好奇,陆宇这次会带来怎样的新作品。
当然,除了他,更多人其实是抱着怀疑的心态。
毕竟历史类小说这几年表现**。就算是陆宇,能不能写出彩,谁也不敢打包票。
不过,虽然心里怀疑,他们同样也在等着看。
因为这是陆宇的新书。而他们对他之前的每一本,基本上都挺喜欢。
就算这次写的是历史类,没真正看到之前,谁也不敢说自己一定不会爱上。
就在这种又期待又怀疑的气氛里,陆宇很快就发布了小说的前十章。
“楔子:一块黑布”
“范慎费力地撑着眼皮,掰着手指算自己这辈子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结果右手五根瘦得像筷子的指头还没数完,他就叹了口气,难过地放弃了。”
“病房里的药水味总是那么刺鼻,隔壁床的老爷子前两天已经去地藏王菩萨那儿报到了,估计再过几天,就轮到自己了吧。”
“……”
陆宇没有在正文里多费笔墨。
仅仅一个楔子,就把大家之前的怀疑打得粉碎。
看着一个重症肌无力的病人重生成了竹筐里的幼儿,身边是无边血海与厮杀的战场。
还有护着他的瞎子少年和神秘骑兵。
读者们已经一头栽进故事里,心里只剩下满满的好奇。
“这孩子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这么多人**他?”
“瞎子少年、神秘的黑骑兵、天脉者,还有天地间那股玄妙的能量……”
“老贼投的这个分类,不是应该算玄幻吗?”
大家一边惊叹一边疑惑,但也从那股玄妙能量中嗅出不一样的味道。
随着故事慢慢铺开,世界版图和四大宗师的概念浮现眼前,他们彻底被吸引住了。
虽然史前文明和机器人的设定陆宇还没展开,他们并不知情。
但光是这些埋下的伏笔,就足够让他们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后续。
《庆余年》这个故事其实不复杂,讲的是前世患了重症肌无力的男主角范闲,穿越到古代的故事。
范闲一出生就背负着血海深仇,后来在亲友的帮助下终于手刃仇敌,为母亲叶轻眉报了仇。
整个故事是典型的复仇套路,就像哈姆雷特那样。亲人遇害,主角一路追查**,结识新朋友,推动情节发展。
不过故事里加入了不少新鲜花样。范闲想靠做香皂发财,却发现母亲叶轻眉早就发明了香皂;想制作玻璃,发现玻璃已经满大街都是;想提炼食盐,庆国早就掌握了制盐技术。就连他前世背过的诗句,这里也早已流传开来。
太多的巧合让他意识到,母亲可能也是个穿越者,只是比他早来几十年。直到发现母亲留下的遗物是一把枪,一直照顾他的盲人五竹竟然是个战斗机器人,他的世界观彻底崩塌了。
原来这里根本不是平行世界,而是核战毁灭后重建的文明,恰好又发展到了封建社会。庆国人人朝拜的神庙,其实是史前人类的武器库和休眠舱。而他也不是真正的穿越者,只是个被植入记忆的人造人。
陆宇已经不记得看其他历史小说时的感受了,但依然清晰记得初读这本小说时的震撼。那些关于人类文明重启的思考,对史前文化的重新解读,都让他惊叹不已。古人若看到现代科技,大概会觉得那是神话世界——人能驾着机器翱翔天际,眼睛里能射出激光,用一堆铁疙瘩就能在百步外取人性命。
虽然启元文学网上只更新了十章,陆宇仍在键盘前认真码字。他把原文里前世的梗替换成这个世界能理解的段子,在敲打键盘的过程中,他感觉自己正一步步靠近那个熟悉的前世。
飘渺之旅、风姿物语、楚门的世界……这些书名,每一个都承载着他的一段记忆。
启元文学网的编辑部里。
墨夕端着咖啡坐在工位上,看到陆宇上传了新章节,他有些出神地点开之前收到的那份大纲文档。
这是陆宇第一次尝试写架空历史类小说。
虽然觉得他的构思挺新鲜,但墨夕还是让他提前交出了大纲,以及几个他自认为特别燃的场景片段。
想看看这些内容,能不能先打动自己。
墨夕还记得,陆宇当时只是轻轻笑了笑,没多久就把文档发了过来。
除了故事大纲,陆宇只写了一个场景,或者说,是一段话。
那是他对这本书最深的感悟,后来也成了墨夕最喜欢的一段。
那段话是这样写的:
“我希望庆国之法,是为百姓而立。不因身份高贵就纵容,不因出身贫寒就剥夺。不让任何人蒙受不白之冤,不被强加无端之罪。遵守法律就像手持利剑,斩破奸邪迷障,不必求神拜佛。”
“我希望庆国之民,能追寻真理。懂得礼义,心怀仁爱,不以财富论英雄,不因权势而低头。同情弱者,痛恨不公。危难时意志坚定,独处时常自省。”
“我希望这世间,不再有压迫与束缚。每个生命,都拥有活着的权利、自由的权利,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愿终有一日,人人出生平等,再无贵贱之别。守护生命,追寻光明。这是我的心愿,哪怕前路坎坷,也绝不退缩。生而平等,人人如龙。”
在封建时代,如果有人当面说出“人人平等、没有贵贱”,说这世上谁也没有剥削平民的资格——
那他大概率会被官府以谋逆之罪处斩,绝无例外。
可这段话,却成了一个机构刻在闹市石碑上的宗旨。
是不是很不可思议?
究竟是怎样的人,能在主角穿越之前就说出这样的话?又是怎样的组织,敢把这样的话刻在碑上?
从看到这个片段起,墨夕就确信,陆宇这次写的故事,稳了。
就连他用最苛刻的眼光去审视,也还是被这个场景深深吸引。
墨夕伸了个懒腰,低声自语:“我倒要看看,你小子吹得神乎其神的故事,到底会怎么展开。”
说完,他关掉了陆宇的文档。
不再担心新书后续的评价,他开始在启元的新书库里浏览起来,继续寻找有潜力的新人作者。
心里琢磨着:说不定,还能再发掘一个像陆宇这样的作者。
陆宇一直打字到下午五点,一看时间差不多了,才停下手来。
他合上电脑,简单收拾了一下书房,就开车直奔金佳玥公司楼下。
到那儿大概五点四十,还没发消息说到了,就看见一个同样裹得严严实实的姑娘俏生生站在路边,一下子抓住了陆宇的目光。
他把车往路边一停,降下车窗,带着点痞气吹了声口哨:“美女,要不要搭个车?正好顺路。”
“你问都不问我去哪,就知道顺路?”
“你去哪儿都顺路。”
“哼,看来平时没少这样搭讪小姑娘吧。”金佳玥拉开车门坐进来,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
“我可是正经人,你想到哪去了?”陆宇转过头,一脸无辜地看着她,仿佛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还装!”金佳玥脸一红,没好气地瞪他。
每次陆宇都故意说这种暧昧不明的话,搞得好像是她想太多似的。一开始她还反应不过来,次数多了,自然明白他是故意的,也就不再让他得逞。
“我错了,但下次还敢。”
陆宇特别喜欢看金佳玥被他逗得脸红的样子,每次看到,都让他心跳快半拍。
就像第一次见她时,她笑容灿烂,脸颊微红,那一瞬间,仿佛千万朵桃花在眼前绽放,美好得让他一直记在心里。
“我们今天到底去哪儿呀?”金佳玥无奈地瞅他一眼,抿了抿嘴,还是忍不住好奇。
“你不是说好久没在家住,想买点东西吗?今天正好陪你去。”陆宇一边倒车一边说。
“真的吗?”金佳玥惊喜地转过头,“但现在不是很多人盯着我们吗?会不会又像上次和小派他们逛街那样,被粉丝追着跑啊……”
她其实一直很想再和陆宇一起去逛街,和他分享自己喜欢的东西,那对她来说是件特别浪漫的事。可每次刚有这个念头,上次被围堵的不愉快回忆就冒了出来。
虽然粉丝们是出于关心才关注他们,但除了粉丝,还有很多其他人能会因为自己一时的行为而感到困扰。
正因如此,她才不愿轻易这样做。
“没关系,总不能一直躲着不出门吧。”陆宇说道。
他们离开小屋已经有一段时间,观众们也都知道他们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