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弟妹吧?”
林霜偏头,见是一个高大英武的男子,约莫三十来岁,长着一张让人信赖的脸,最主要穿着警服。
林霜讶异,听这称呼,这是认识?
虽然不清楚状况,但林霜下意识点头,“您好,我是林霜,陆钧的爱人。”
陆钧嘴角的笑藏都藏不住,抓起林霜的手。
“对,这是我媳妇,介绍一下,他,田丰,我在海岛那边的领导,前年转业到这边,一直都很照顾我。”
“田大哥好。”
“好好好,我就说,我兄弟的眼光是真好。走走走,上我家去,你嫂子已经把饭菜做好,就等弟妹。”
这么突然的吗?
林霜看向陆钧,陆钧点头。
田丰家在郊外,他坚持骑自行车走。
陆钧只好由他,上车载着林霜奔赴目的地,路上,陆钧跟林霜简单讲了下田大哥的过往。
他之前有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在陆钧原来的驻地。
对方叫张秀秀,是当地人,也是田大哥当心尖尖上宠的人。
起初是经邻居嫂子介绍相看。
一眼相看成后,田大哥这边打报告申请,很快结婚。
只是,婚后才知道张秀秀那些事。
有个从小就喜欢的竹马,只不过对方家里穷,掏不出张家要的高价彩礼。
两人的婚事就此打住,如果田大哥当时多打听打听,就会知道张秀秀家在那一带很出名,多少人家都不敢跟之结亲,好看有什么用?
岳母是个难缠的,岳家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那样的人家,结亲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但田丰不知道啊。
等别人告诉他的时候,两人也领了证,说什么都晚了。
好在张秀秀起初还是安分守己。
也的确在好好过日子。
田丰彻底放下心,把工资和家里的一切都交给妻子,而妻子也很快怀孕,只是在七个月的时候,摔了一跤早产。
好在母子平安,孩子也是个有福气的,虽然早产,但各方面都很健康。
两年后,妻子又给他添了一个女儿。
田丰觉得这个家稳了,越发对张秀秀掏心掏肺。
哪曾想,他以为会跟他过一辈子,相携到老的人,转眼就跟竹马重温旧梦,还被他抓了个现行。
事情闹开,原来人家早就在一起,岳家的人都知道,只有他像一个傻子,更何况大儿子还不是他的。
婚姻没法继续,无论张秀秀如何哭求,他们也回不去。
对婚姻失望后,他才会转/业来这边,不曾想遇到一个让他很舒心的人,起初只是因为大女儿需要人照顾,经人介绍,女方相中他,而他也不反感,就定下来,但相处下来,他却真心喜欢上那个善良的女人。
也算是因祸得福。
一年前,对方还给他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为了听田丰的故事,车子开的慢。
刚找到田丰家,就见田丰也急吼吼的骑车赶回,车龙头上挂着几个油纸包,看来是去买东西去了。
陆钧停车的空档,林霜迅速从空间里拿出三块细棉布,一包大白兔、一盒茶叶,一包红糖作为上门礼。
“不行啊,陆同志,你这小汽车还不如我这自行车。”
陆钧没理他的调侃,替媳妇拉开车门。
这时,听到动静的田丰妻子也带着孩子出门来,看到林霜陆钧的模样,眼睛都亮了。
好俊的一对年轻人,郎才女貌大抵如此。
“来来来,介绍一下,这就是你们嫂子乔红花。”
“嫂子好俊,难怪会把田哥迷住。”
乔红花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下意识去偷看田丰。
啧,这眼神,不是爱情又是什么?
“对了,嫂子,我叫林霜,这是我爱人陆钧。”
林霜介绍完,立即把礼物递上去。
“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就看着买了点,布料就给我的几个侄子侄女做衣服。”
乔红花难掩惊喜,“让弟妹破费了。”
“田哥应该爱喝茶吧?陆钧老家拿来的古茶,在那边很受欢迎,就不知田哥喜不喜欢?”
“哪有不喜欢的?你都不知道,他茶叶沫子都喝光了,最近老说不得劲,可我们又没茶叶票,压根弄不到茶叶,你这包茶叶来得真是时候,他能不喜欢?”
再是红糖,“嫂子多喝点红糖水,来月事的时候,对身体好。”这话林霜说得很小声,只有两个女人听得见。
乔红花很是感动,被人特地提起的感觉真好。
田丰的大女儿虽然腼腆,但也小声喊人,看她的穿着和精神面貌,想来乔红花这个后妈对她不错。
至于田丰那对双胞胎,刚会走路,被陆钧抱起,也会奶声奶气喊叔叔,对着林霜喊姨姨。
“真乖!”
乔红花请两人上桌,还特地从橱柜里拿出半瓶酒。
“嫂子,我要开车,酒就不喝了。”
“真不喝?”田丰有些遗憾不能跟战友痛饮,但两人的工作性质都特殊,最终忍痛把酒瓶放回原位。
“得,还是吃菜吧,我还特地跑了一趟国营饭店,买了一公斤羊蝎子,一些花生米,来来来,弟妹,吃菜吃菜。”
因为时间也晚了,两人单纯吃饭,吃完就走人。
田丰两口子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收了一些家里存的特产让带上,让林霜他们有空就过来玩。
“嫂子,快回去吧,夜里凉。”
车子缓缓驶出,林霜也朝后背靠去,大大的吐出一口气。
“交际很累?”
“不是,田哥和嫂子都很好,我是今天干太多事了,累。”
“宝宝没闹腾你吧?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事,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要不,喝口灵液?”
“噗嗤!”
“笑什么?”
“没,谢谢陆同志提醒,我现在就喝。”
喝完灵液,林霜小腹处感觉一阵暖意,看来是她变懒了,以后还是要坚持天天喝,说不定肚子里的宝宝生出来会身体素质非常好。
“对了,陆钧,那人……谁去带?”
陆钧懂林霜的意思,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庄志远他们那边会有安排,目前……他周围都有我们的人在蹲守。
这件事影响恶劣,这事只会往大了处理。”
“不过,涉及到dt,国/安那边已经接手,说不定还会派庄志远过来。”
说起他,林霜也很想知道沪市的事情他办得如何了。
算算日子,田梅香也就这两天的事。
林霜正在思考,突然陆钧来个急刹车,吓得林霜连忙拽住扶手,陆钧也腾出一只手护着媳妇。
“媳妇,有没有事?”
“没,怎么回事?”
“有人找死。”
林霜明白了,看来是有人来碰瓷。
车前边的地上,躺着一个衣衫破烂的男人,男人胡子拉碴,看不出本来模样。
“果然是来碰瓷的,四哥,你看看,车子离他还有一段距离,压根没碰到。”
“喂,活着没?活着就起来。”
林霜会同情这个年代的乞丐,但绝对不会同情一个无赖。
乞丐觉得这个声音好生熟悉,为了确认,眼睛倏然睁开,然后就看到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霜霜?”
林霜蹙眉。
这个声音……林霜踹了踹当事人,“你是……沈临风?”
“霜霜,真是你?”沈临风激动得立即坐起来,下意识就要去拉林霜的手。
黑沉如锅底的陆钧立即把人挡在身后,沈临风抓了空,对上陆钧如刀一样锐利的眼神。
沈临风这才想起,林霜她已经嫁给了一个军人,难道是眼前这位?
“你是谁?我可是和霜霜一起长大的竹马,曾经我们还是未婚夫妻。”
陆钧冷嗤,“哦,原来你就是那位眼盲心瞎的渣男?”
不正面回答就是了,沈临风想好好看清眼前的男人,但对上他轻蔑的眼神,沈临风好似头上被浇了一桶凉水,那点骄傲,瞬间被打得支离破碎,甚至不敢再去看一眼。
但基于现实问题,沈临风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开口。
“霜霜,你们是不是要去乌城?能不能载我一程?”
“不能!还有,别叫我霜霜,恶心!”
沈临风脸色瞬间惨白,前未婚妻居高临下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件脏东西,让一向高傲的沈临风难堪极了。
“沈临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恶心!”
见林霜亲热的挽着那个高大的男人就要离开,沈临风彻底慌了。
“霜霜,你就这么狠心吗?我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你忘了,小时候你还跟我睡一个被窝?”
“啪!”林霜恶心得不行,这明显挑拨离间的话,亏他说得出来。
“我妈生我的时候在医院,你咋不说我跟很多小襁褓一起睡过?沈临风,你真是越来越恶心?怎么?三姐养的三姐呢?嫌弃你落魄了,不要你了?”
“什么三姐养的三姐?”
“听不懂啊?当然是你丈母娘抢走别人的丈夫,争着当爱情中的第三者,不是三姐又是什么?还有你那个继承了她妈好手段的林兰兰,不也从我手里把你抢走?不过,我倒是要感谢她,要不是她回收了你这个垃圾,我又怎么能嫁给我四哥呢?”
陆钧看着这个深情看着他的女孩,心里那股不得劲烟消云散,早知道这个祸害这么恶心他媳妇,他该早点去趟沪市的。
“你、你,霜霜,你就一点情面不讲?”
“我和你有什么情面?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弱鸡。”
说完,林霜不再看沈临风一眼,拉着陆钧上车,而这个高大的男人也乖巧得跟只大狼狗似的,还要求做副驾驶,让媳妇载他。
林霜都要不认识这人了。
好好好,她开就她开,自己的男人自己宠。
而看到这些的沈临风,嫉妒得眼睛都要喷火了。
他不是嫉妒陆钧的好命,而是嫉妒林霜为何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一个资本家大小姐,竟然还能过上这种官太太一样的生活,再看他的兰兰,为了他日子好过些,在村里都吃了多少苦了?
在龙湾生产队吃苦的林兰兰,此时正坐在支书儿子的腿上,娇笑着勾住男人的脖子,主动送上她的柔软。
支书儿子李国良今年三十二,长得普普通通,娶了隔壁大队的村花姚樱花,生有两儿一女,如今媳妇肚子里又怀了一个。
在农村,再娇艳的女人也敌不过接连生儿育女和常年劳作的摧残,曾经的一枝花,三十岁不到的光景,已经成了黄脸婆。
更何况姚樱花向来沉默寡言,唯唯诺诺,这就更不得公婆小姑子的喜欢,更不得男人的喜欢,除了床上那点生理需要,平时李国良都懒得看她一眼。
这不,姚樱花又怀上了,李国良连碰她的心思都没了,一有空就钻林兰兰的被窝。
两个无视公序良俗的狗男女很快就滚到一起,发出让人脸红心跳的声音。
一番云雨过后,男人累得倒头就睡。
林兰兰却睡不着,眼里的恨意如同实质。
半年前她被知青办要求下乡,据说是林霜那个贱人给报的名,原本她差一点就和临风哥哥去香江过好日子了,却被林霜那个贱人搅得家财尽失。
连父母也被搅得离婚,两个弟弟和自己也被逼下乡。
她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一定是林霜那个贱人操纵这一切,从前倒是小看她了。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她就在想如何报仇,只要给她机会,她一定让林霜去死。
她所受的苦,一定要十倍还回去才解气。
可惜,来了龙湾大队后,这边环境实在恶劣。
喝口水都困难,她才知道,报仇离她有些遥远,她当前任务是要活下去,和临风哥哥好好活下去。
起初他们在知青点人日子。
简直用水深火热形容也不为过,再加上白日里的地里劳作,让她想死的心都有。
好在后来她私底下搭上支书儿子这条线。
下乡第一天,这个男人看她的眼神就不一样。
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下,林兰兰也有意搭上这条线,起码改变一下她和临风哥的生存现状。
而李国良也不是个老实的,很快就私底下借由头给她塞东西,等他在小树林里尝到一点甜头后,就答应帮他们换了岗,临风哥哥成了仓库保管员,而她成了记分员,日子一下子轻松起来。
得了好处,李国良越发有理由索要好处,于是每过一段时间,林兰兰就会打介绍信去县城,好巧不巧的,李国良也有事外出,每每那个时候,他们这对野鸳鸯就能在县城的小院翻滚一天诉说思念。
只是李国良渐渐胆子也大了,有时竟也会仍不足让她上山,他们就以天为被,以地为铺翻云雨。
但这个男人依然会得寸进尺,像现在,趁临风哥哥外出,这人就往她房里钻,也幸亏她和临风哥哥是夫妻,早早搬到外面来住,否则早就被撞见了。
? ?这章真太累人,也太烦了,无数次封禁,我啥都没写啊,为了故事完整,反复修改,但要兼顾解禁要求,淡了又淡,没法,凑合看吧,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