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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谍战:我是宪兵队长 > 第1397章 情绪得往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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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气浪从车底翻涌上来,卷着火星和碎金属片四下飞溅,可车底同样加装了钢板。。。。

而就在火光炸起的这一瞬间,宋勉的瞳孔骤然一缩。

他终于看清了车后的情形。

不是散乱的护卫,不是躲躲闪闪的散兵。

是人墙。

日军的护卫兵根本不是趴在车后被动挨打。

他们在往车身上贴。

前排的人被打倒了,后排的人立刻踩着尸体扑上来,严丝合缝补在那个空缺的位置上。用胸膛挡住车身,用后背接住子弹,一层叠着一层,死死护着车。

他们不退,也不躲。

甚至连弯腰规避的动作都没有,就那么直挺挺地站着,蹲着,举着枪对射,脸上是近乎疯狂的麻木。

因为车里坐的,是一位亲王。

是他们拼了性命也要护住的人。

退无可退,退一步就是死罪,退一步就是帝国的耻辱。

车外五米就是你死我活的厮杀,可隔着一层十二毫米厚的装甲钢板,传进来的枪声早已变了味。

不再是清脆的爆响,而是一层压着一层的沉闷轰鸣,像有人举着沉重的铁锤,一下接一下,不停砸在车壳上。

每一下都震得车厢嗡嗡作响,震得人骨头缝都发麻。

车内,朝香宫鸠彦王歪靠在座椅上,此时的他已经动不了了。

额头,鬓角,鼻孔,耳朵里全是血,都是刚才一次次爆炸震的,额头狠狠撞在车窗框上,磕开了一道大口子,血顺着脸颊往下淌,糊了半张脸。

他眼神涣散,目光空洞地盯着前方的防弹玻璃,接连不断的爆炸冲击早已把他震得神志不清。

他的手指缓缓收拢,把掌心里仅剩的那枚佛珠死死攥紧,佛珠被手心的冷汗浸得温润,却暖不了他冰凉到发颤的指尖。

窗外的火光一明一暗,反复映在那块厚重的防弹玻璃上。

玻璃上早已布满密密麻麻的白色弹痕,一点一点,一片一片,像寒冬里落了一场细碎的雪,层层叠叠,几乎要遮住外面的光景。

每一声枪响,玻璃上就多一个白点。

每一次爆炸,整个车身就狠狠晃一下。

炮弹炸,炸药包炸,手榴弹炸,接连不断的冲击早已把他震得七荤八素,连眨眼都变得格外费力。

他就那么麻木地坐着,看着玻璃上的弹点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越来越密,越来越多。

像一场永远落不完的雪。

像一步一步,缓缓逼到眼前的死亡。

。。。。

这短短十几秒,是整条街开战以来最血腥,最胶灼的十几秒。

五米之内,没有迂回,没有掩体,汤姆逊,驳壳枪,日军的三八式步枪,每一声枪响都伴着一声闷哼

。手榴弹贴着身子爆炸,每一次火光腾起都带起一片温热的血雾。

有个战士打空了驳壳枪的弹匣,刚要伸手摸腰间的子弹,一名日军挺着刺刀就扑到了跟前。

他来不及退,也来不及掏手榴弹,索性倒握枪身,把沉甸甸的铜制枪托当铁锤,狠狠砸在那日军的面门上。

一下,两下,三下。

骨头碎裂的闷响混着压抑的惨叫,那人的鼻梁深深塌陷下去,整张脸都砸得变了形。

第四下还没抡起来,斜侧面射来一发子弹,精准打穿了他的太阳穴。

他身子猛地一僵,手里还攥着枪,直直倒在了那日军的尸体上。

另一名战士被刺刀捅穿了肚子,锋利的刀刃从后腰透出来,沾着温热的血沫。

他没退,反而闷哼着往前狠狠一扑,两只手像铁钳似的死死抱住那支三八大盖的枪管,不顾刀刃在腹内搅得五脏剧痛,硬生生把刺刀往自己身体里又送了一寸。

只为了把对面的人拽得更近一点,拽到自己手榴弹的范围里。

等两人脸贴着脸,他低下头,用牙齿狠狠咬住手榴弹的拉环,猛地一扯。

轰的一声闷响。

两个人的身影瞬间被火光吞没,连一声完整的惨叫都没传出来。

还有人,怀里抱着捆成一团的四枚手榴弹,迎着子弹就冲了上去。

他冲到车身侧面,咬着牙把那捆炸药狠狠塞到车轮底下,转身想撤,腿却一软,一发子弹打断了他的小腿,白森森的骨头茬戳破皮肉露出来,他 “咚” 地跪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他就跪在那捆手榴弹旁边,背靠着冰凉的车轮,一只手死死按着炸药包,不让它从车底滑出来。

三个日军护卫端着刺刀围上来,眼神凶狠。

第一刀捅在肩膀上,血顺着胳膊流下来,浸透了衣袖,他手没松。

第二刀捅在肚子上,温热的肠子流了出来,他咬着牙往回塞了塞,还是死死按着手榴弹。

他没喊,没叫,甚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是眼睛死死盯着那三个日军,另一只手抠着地面的碎石,把身子往车轮边又挪了挪,把手榴弹压得更紧。

第三刀朝着胸口捅下来的时候,他嘴角动了动,像是扯出一点笑。

下一秒。

轰!

剧烈的爆炸把整只车轮都炸飞了出去,半截车桥硬生生被炸断,扭曲的钢铁带着火星飞出老远。

围上来的三个日军连哼都没哼一声,直接被气浪撕成了碎块。

而他自己,只剩一条没被炸飞的腿,还留在车轮原来的位置上,鞋上还沾着路上的泥。

宋勉就在五米开外,看得清清楚楚。

他喉咙发紧,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堵住,可手里的汤普森半分没停,又一梭子子弹扫出去,放倒了两个正往前扑的日军。

他没有时间难受,更没有时间停下来悼念。

他只是把那个位置,那张脸,死死刻在了心里。

这是今天这场仗打下来,他悟出来的道理:

在五米的生死线上,分心难受是要死人的。

情绪得往后放。

放到能活着看见太阳的那天。

之前被宋勉拉到瓦砾堆后面的那人,这时从瓦砾堆后面慢慢爬了出来。

他左肩的血已经流得半件上衣都湿透了,整条胳膊都动不了,只用右手撑着地面,另一只手拖着沉甸甸的汤普森冲锋枪,就靠手肘和膝盖发力,一寸一寸地往车尾的方向挪。

地上的碎石磨破了他的膝盖和手掌,在身后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

挪到车尾的射击死角时,他抬起那只还能动的手,把枪口死死顶在车厢的铁皮上,手指扣住扳机,再也没松开。

打完最后一发,枪机 “咔嗒”一声空仓挂机。

几乎是同时,斜上方楼顶的一挺歪把子调转枪口,一梭子子弹扫下来,直接把他的腰腹打成了两截。

他倒下的时候,身子往前倾,脸依旧朝着那车的方向。

血顺着冰冷的车身往下淌。

殷红的,滚烫的,一层叠着一层,流过布满弹痕的钢板,流进车轮的纹路里,滴到街面的碎砖上,汇成小小的血洼,又很快被新的鲜血覆盖,漫开。